阳刃格用杀的行运分析命理详解:格局特征、运势走向与实例分析
阳刃格用杀,与用官之意义基本相同,所不同者官杀之性质而已,官宜生旺,杀宜制伏,一个顺用,一个逆用罢了,对于食伤运,有宜忌之不同。
古籍有云:阳刃用杀,杀不甚旺,则运喜助杀;杀若太重,则运喜身旺印绶,伤食亦不为忌。

阳刃用杀格行运,也要看是身强杀弱,还是身弱杀强,如果身逢阳刃而旺,七杀不甚旺者,遵照旺则损之,弱则扶之的原则,大运喜行七杀旺地,或行财乡,生助七杀为美,这一点与阳刃用官格是一致的。
命例一:古籍命造
丙、甲、丙、壬
午、午、申、辰
命例评析:丙火生于午月,月令阳刃,取为阳刃格,丙火虽然逢申金死地,但是,见地支午月、午年,年干透丙,月干见甲,木火一气,日元极旺,时干七杀透出,虽然坐库临生,但与日主比较,仍为身强杀浅之局,所以,大运喜行金水之地,生助七杀,同时有甲木印绶调和杀刃,借以沟通其气,体用两得其宜。
阳刃用杀与用官,其意义基本相同,都是要去制阳刃之强旺,但是,由于官杀性质的不同,取用也有所区别。
取官制刃者,是取其阳制阴,阴制阳,阴阳有情,所以官要生旺为佳;而取杀制刃者,取其阴制阴,阳制阳,相停力敌,毫无情义,则宜有制伏。
虽然月令以阳刃取格,日主能得月令阳刃之气势,而四柱见有七杀透干,可以取之为用,阳刃用杀格局,但是也有杀重身轻,或者身杀两停的区别。
根据扶弱抑强,和七杀宜制的原则,凡见杀重身轻者,大运要行印绶之乡,借以化杀生身,权为我用,而见身杀两停者,大运则喜见食伤制伏之地。
命例二:某丞相命造
辛、甲、丙、壬
丑、午、申、辰
徐乐吾评析:为本篇又一丞相造。杀透根深,虽月令阳刃,而身非旺,用印化杀,而喜阳刃制财以护印也。初运官杀,虽不相宜,然有印化无碍;申运印地,庚辛金不通根,而滋杀助印,均为美运;己丑戊食伤制杀,有印固克,亦可行也;子运冲刃,则非吉矣。
浅叔评析:丙火生于午月,虽然月令阳刃,又有甲木印绶生助,但是,甲木为辛金所克,午火为丑土所晦,日主难言身旺。而七杀壬水透于时干,坐库逢生,申辰拱合,辛财相生,帮扶众多,为身轻杀重的干支结构,大运宜用印化杀助身为宜,又喜阳刃制财以护印。
四柱有甲木印绶,如见食伤运制杀,有印回克,也无所忌,故此可官居丞相,若年支辛丑,易为辛巳,丙火禄刃两得,则身杀两停,大运又喜行食神、伤官之地,以伤食制杀为宜。
月令阳刃而透官杀,官杀以制刃成格;若又透伤食,则克泄交加,须视四柱之配合如何,未可一定,如本篇下面穆同知命造。
命例三:穆同知命造
甲、癸、庚、戊
午、酉、寅、寅
徐乐吾评注:月令阳刃,用午火官星制刃,而透癸水伤官破格,喜时上戊土,合去癸水,官刃依然成格,与阳刃用官格相同也。寅午会局,财生官旺,喜行印绶比劫之地,而忌伤食,子水冲午,决非佳运也。
浅叔评析:本命局阳刃格,正官星藏于年支不透,寅午合而不化,但是寅财可生正官,尤其是天干甲木直接生助午火正官,正官旺而可用,官星制刃,同时天干癸水伤官透出,泄阳刃之气,克泄交加,酉金被午克,戊土被癸合,合而不化,两失其用,身弱而杀旺,喜行印绶比劫之运,而忌伤食、财、官杀运。
命例四:贾平章命造
甲、庚、戊、甲
寅、午、申、寅
徐乐吾评注:此本篇贾平章造,丁己同禄于午,然寅午会局,刃化为印。年时甲寅,七杀太旺,喜申冲寅,庚制甲,裁制其太过;更喜申中壬水润泽,使火不炎,土不燥。虽月令阳刃,而归入杀刃格,稍嫌牵强耳。运行壬申、癸酉最美。
浅叔评注:本命造戊土日主,火土同行,午火应为戊土之阳刃,寅午半合,天干无化神透出不化,仍然各得其用,寅木生午火,依然是阳刃格局,命局年柱甲寅、时柱甲寅,七杀太旺,食神庚金通根申金,可以制七杀之有余,日主克泄交加,身弱杀旺,喜行印运化杀生身,或者比劫运助身敌杀,行伤食运制杀也可以。
月令阳刃取格,而见官杀并透者,也为官杀混杂,与官格混杀,或杀格混官,其中道理是相同的,必须要有去留,或去官留杀,或去杀留官,目的在于干头取清,而所用于取清之物,就不能受到损伤。
古籍有云:莫去取之清之物。而去留之物,无非食伤与劫财,如阳干用食神合官者,则忌印绶伤食;阴干用伤官合杀者,也忌印绶制伤。
阳刃取格,格见官杀并透,如果原局去官留杀,则大运喜见伤食来制七杀,而如果原局去杀留官,则不喜大运再来制伏,这是较大的区别。
比如甲木以辛金为官,以庚金为杀,原局见丙火食神合辛留庚,庚金七杀仍需大运再行制伏,但是,若不见丙火而见乙木劫财,乙木合庚杀而留辛官,辛金官星则不喜大运再来制伏。
而若见伤官丁火,则为伤官见官,丁火去官留杀,行运宜制伏,若见丙火食神,则丙与辛合,日主也为去官留杀,命局无官星,也适合行运制伏七杀。
到底大运是否需要制伏,要看格局的需要,喜制则以制伏为佳,如不喜制伏,则以不再见制伏为妙。
凡月令阳刃,见官杀并出而命局身弱者,不管是去官留杀,还是去杀留官,大运皆喜身旺之地,但是,绝对忌行财地官乡,如若再见财地官乡,则不利于去留,用神不清,反为不吉。
命例五:古籍命造
丙、丁、庚、壬
戌、酉、申、午
徐乐吾评注:此丁壬合官杀也,合官则杀清而纯,愈现其美;杀重,运宜制杀之乡,身旺亦美。但戊己印绶,则不为吉,因其克制壬水,去其取清之物也。若壬水不透,而用官杀,则印绶为美运矣,此其不同之点也。
浅叔评析:本命造庚金生于酉月,月令阳刃取格,年干透丙,月干透丁,官杀并出,必要去一留一,时干透壬水,丁与壬合,合官留杀,则七杀清而纯,格局愈现纯美;丙火坐库,时支逢刃,七杀根重,大运宜行制杀之乡,行身旺运亦美。
然而初运戊己印绶,能制壬水,壬水为去留之物,因其克制壬水,犯莫去取之清之物之忌,则不能为吉。如果壬水食神不透,官杀则不能取清,仍以官杀为用,则又以印绶化官杀生身为美运,此为去留之不同点。
阳刃之格,并不一定都以官杀为用,格局变化多端,比如月令阳刃,四柱见财而用财者,必须有食伤以通关;而如果阳刃见食伤,则必要大运行财地,以引通食伤之气势,凡此种种,不一而足,都是要根据格局的需要,决定行运的喜忌,这一点我们上一篇文章已经分析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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